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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上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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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学院网络安全、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望自觉遵守。

 

  • 1.上网用户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人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 2.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图书馆工作人员许可的CD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一经发现,经工作人员劝告无效后,将取消上网资格。
  • 3.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本网吧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 4.上网用户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阅览室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 5.爱护阅览室内一切设施,自觉维护设备安全,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以及电脑软件系统瘫痪,要赔偿相应损失。
  • 6.礼貌用语,举止文明。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 7.不得在电子阅览室从事与图书馆性质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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